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七号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文件精神,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共同提出的“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的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进一步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了该课外体育锻炼专项活动方案。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7年09月25日至2018年01月05日(第4周至18周)
每日06:30至22:30(正常体育课课程时间段除外)
二、实施对象
2016和2017级普通本科生(含重医学生),不含港澳台学生、留学生、网络生及其他交流生。各年级重修体育课的学生按照老办法执行,保健班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及次数不做明确要求。
三、考勤方式
(一)固定考勤(以时间判定)
在室外场地及室内场馆的固定考勤机刷卡考勤。
1、锻炼区域(附件1)。学生签到刷卡点与签退刷卡点为同一锻炼区域内的任意固定考勤机;
2、刷卡间隔。学生锻炼始末两次刷卡时间间隔大于等于30分钟小于等于180分钟,记录锻炼次数1次。
(二)移动考勤(以刷卡判定)
1、参与体质健康促进课、代表队训练比赛及各社团活动等,由指导老师、教练持移动考勤机对学生进行刷卡考勤,记录锻炼次数1次;
2、参与体质健康促进课的学生须按照任课教师安排的时间认真完成学习,出勤率不足促进课教学学时2/3者,体育成绩不及格
(三)课外锻炼APP(以距离判定)
学生手机下载课外锻炼APP(创高体育APP-附件2),可在校内外开阔地带(GPS信号稳定地段)进行自主锻炼,锻炼后上传数据即可(2016级同济校区学生可用此方式进行锻炼)。
1、不同锻炼类型需符合下述要求,可记录锻炼次数1次。
徒步类:男女生路程大于等于5000米,速率小于等于20km/h;
跑步类:男生路程大于等于2000米,女生路程大于等于1500米,速率小于等于30km/h;
骑行类:男女生路程大于等于8000米,速率小于等于50km/h。
2、课外锻炼APP会定期举办线上长跑系列活动,参与该系列活动的锻炼数据将按照本通知要求记录锻炼次数。
(四)场馆消费
凡在校内光谷体育馆、韵苑体育馆、西边体育馆以及室外各场地(仅限于体育部直属管理的)进行消费锻炼的,记录锻炼次数1次。
四、成绩考评
1、一天内,固定考勤、移动考勤、课外锻炼APP以及场馆消费锻炼的所有考勤次数,仅提取1次计入成绩考评,正常体育课课程时间段内的所有锻炼考勤不计入成绩考评;
2、一次课外体育锻炼的成绩分值为0.125分;
3、课外体育锻炼占体育总成绩分值中的5%,即满即止;
4、本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的锻炼数据按本通知要求计入成绩考评。
五、奖励措施
1、以院系为单位,对学生的课外体育锻炼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以课外体育锻炼排行榜等形式,定期对排名靠前的学生予以公示表扬。
六、其他
1、学生在课外锻炼中,应选择适宜地点和强度,提高自护意识,避免运动损伤和危险活动;
2、通过人员巡视和技术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对课外体育锻炼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学生在课外体育锻炼中出现舞弊行为,取消其本学期体育成绩;
3、学生可登录智慧华中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关注“华中大体育”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锻炼次数(附件3)。
课外体育锻炼咨询QQ群:398260098
课外体育锻炼咨询电话:027-87544744
4、未尽事宜,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