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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队参加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高等院校)暨湖北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部分项目的通知

张南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18-09-04

各院系:

为参加2018年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高等院校)暨湖北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部分项目比赛(甲组,即普通生组),根据《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高等院校)暨湖北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相关项目比赛竞赛规程》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高等院校)暨湖北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由省政府主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共同承办,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湖北师范大学等有关高校共同协办。运动会设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桥牌、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毽球、定向越野 14 个项目。

二、运动会的主赛场和开幕式的地点设在武汉理工大学,与田径项目比赛一并举行。各项目比赛时间和地点按具体通知安排执行。

三、本届运动会的竞赛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按照“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将在体育部网站平台发布,并通知相关项目校内协会团体。为了做好相关参赛组织工作,武术、健美操、毽球等项目将由各项目校内协会团体按相关规定流程组织参赛;因学校内无田径项目校内协会团体,将由体育部根据田径项目(甲组)报名参赛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五、田径项目(甲组)的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有中国国籍、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学校同意参加比赛者。3、年龄为 18-28 周岁(即 1990 年 8 月 31 日至 2000 年 9 月 1日期间出生者),入学(专科或本科)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二)田径项目(甲组)运动员条件

1、凡符合运动员基本参赛条件并未享受体育招生政策的学生。体育院校及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甲组比赛。

2、参赛运动员须为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学生。

3、报名参赛者须为参加2016或2017年我校运动会获得田径单项决赛前5名者或者具备附件3中相应田径单项成绩运动水平者。

六、报名参加田径项目(甲组)比赛的人员须填写纸质版《2018年普通生田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在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上交至体育部东七楼115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87557645。逾期未交纸质版《2018年普通生田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表》者,无相应参赛资格。

七、体育部根据收到的纸质版《2018年普通生田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表》进行审核登记,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1. 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高等院校)暨湖北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2. 《2018年普通生田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表》

3.《田径单项报名参考成绩》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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