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自科基金”)的管理,总结项目研究成果,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本科生院〔2024〕7号)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立项的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自科基金”)开展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范围
1.中期检查:2024年立项,研究期限为2年且不申请提前结题验收的项目。
2.结题验收:2024年立项,研究期限为1年的项目。
二、中期检查安排
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整理相关阶段性成果材料,并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在院(系)。
院(系)负责对本单位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进展的合理性等,并将项目审查结果和中期检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三、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附件2),并提供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及获奖等成果证明材料,提交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到院(系)。
2.院(系)初审。各院(系)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成果的真实性、研究目标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等,完成《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将项目审查结果和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组织验收评审。本科生院组织专家采用“材料评审+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结题验收。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专家依据项目任务书和相关验收要求,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4.结果公示。验收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结题确认;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2025年5月12日前院(系)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初审。将经院(系)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与结题项目清单等纸质结题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321办公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及材料发到邮箱zhanbs@hust.edu.cn。
2025年5月底前本科生院组织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及审批程序,发布验收结果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87558300。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