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本科生院 阅读:发布时间:2025-05-06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培养语言文字事业高层次人才,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选派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赴国外研修。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5〕5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1.选派对象:主要面向我校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

2.留学类别及期限: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期限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需符合《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管理办法》(附件1)第七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员还需符合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条件,详见《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附件2)。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三、遴选及派出程序

选拔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方式。重点遴选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语言文字相关任务、国家语言服务体系构建、国家语言能力建设,以及聚焦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重大需求和薄弱环节开展研究的申请。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认真选拔推荐。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和高级研修班学员单独申报,不占用推荐指标。

具体选派程序按以下顺序进行:

1.个人申请:教师依据选派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并按以下顺序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3)

申请表需提交一式四份,按表格要求填写,粘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由申请者签字。学院仅需在其中一份申请表上由领导签字并盖章。

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详实、具备可行性,涵盖内容如下:出国研修的主要事项、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和导师的缘由、已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规划、预期阶段性目标与成果,以及归国后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有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可选提交)

其中第(2)至(6)项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请自行妥善保管原件,以备网上申报时扫描使用。

2.所在单位推荐:各院(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管理办法》(附件1)第八条申报流程中的二级单位推荐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3)以及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至校语委办公室(主校区信访办楼二楼202室),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fd@hust.edu.cn。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各学院(系)须对推荐人选严把政治关,思想政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申报。

3.学校遴选。语委办公室根据二级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告知相关学院(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批备案后,推荐至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语信司评审。2025年6月,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国家语委科研网(www.ywky.edu.cn)公布。

5网上申报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2025年9月1日-5日,候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9月10日前,我校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资格审核,向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手续。

6签约派出。2026年12月31日前,被录取人员必须派出,否则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相关信息的申请,除签证被拒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受理延期派出申请。

各单位做好安排,确保被录取人员按时派出。原则上通过专家评审人员不得放弃资格,特殊情况需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书面说明。被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研修结束后回国履行服务义务。

四、遴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7557142 邮箱:cfd@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管理办法》

2.《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3.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

4.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及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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