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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党支部年度考核办法

来源: 阅读:发布时间:2012-04-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新力、凝聚力、战斗力,在体育部改革、发展和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殷国清

成员:井 玲、 沈跃进、 尹继红 、孙竞波、 各支部书记、部分党员代表。

二、考核方式

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检查记录与大会报告相结合;

单位自评与综合评定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

上报材料、查看记录、定性定量、大会报告、综合评定。

四、考核指标体系 (附后)

五、考核等级划分与奖励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按分值确定考核等级,设优秀奖1名,分值最高者为优秀,奖励支部活动经费3000元;分值在80分及以上者为良好,奖励支部活动经费1000元;分值在60—79分者为一般,不予奖励;分值在60分以下或党员、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60%,直接评定为差,被评为差的支部,要进行集中整改。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秀和良好

1、党员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党员发生教学责任事故。

3、所在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班子不团结,造成了不良影响。

考核工作要求

1、评委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

2、各支部要认真准备,把功夫下在平时的争创上,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多做自我剖析,抓好整改,真正起到以评促建的效果。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党总支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考核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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