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科生院 阅读:发布时间:2024-10-22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定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月15日进行(校历第8周~第20周)。在编制本科课程表的过程中,请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严格遵照以下各项规定:

一、课表编排原则

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落实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2.落实思政课全面中小班化教学。

3.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理论课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4.原则上学生同一单元时间内不跨区排课,尽量减少课间学生换教学楼栋造成的人群流量。

5.星期四下午5~8节原则上不排课,以便学校集中安排师生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

6.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至少一次下午7~8节(不含星期四下午)不排课,以便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7.各年级课程原则上应从校历第1周开始排课,毕业年级课程还可通过适当增加周学时的方式尽早结束教学,以便及时完成课程考核。

8.为了实施学生个性化培养工作,学校不对开班人数进行限制,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尽力满足学生需求。

9.院(系)专业课优先安排在本院(系)的教室资源进行。

10.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切实推进体育教育“一生一技”,美育教育“一生一艺”相关工作。

11.鼓励各院(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线上教学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

二、排课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院(系)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所属院(系)课表编排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平衡表和课表信息。

2.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对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要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各院(系)应尽可能将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在HUB系统中排定;授课教师为2位及以上的课堂,在系统中须排定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上课节次、起止周次等); 在HUB系统中的授课信息应完整、准确,确保后期的教学工作量核算、评教等工作顺利进行。

4.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课表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并做好课表下发登记和签收等工作。

5.课程表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各院(系)课表一经确定,由本科生院审核、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严格履行本科调课手续。

三、排课进度安排

四、其他事宜

1.校级素质教育基础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的排课相关事宜本科生院将另行通知。

2.医科院(系)排课安排及教学任务下达由医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3.各院(系)的教务工作人员在使用HUB系统排课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网信办教育数字化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87540900,QQ:474444896。如对排课工作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刘老师,QQ:2239633642;陈老师,QQ:510666168;联系电话:87542523。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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