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师生党支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按照 整改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对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及党员队伍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规定。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10月9日,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今年是辛亥革命110周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们要学习和弘扬为振兴中华而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激励和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矢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各党支部和党员组织和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基础工作。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党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117235051 @qq.com,于12月8日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https://www.12371.cn/2018/11/25/ARTI1543146320637564.shtml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s://djyj.12371.cn/2021/05/17/ARTI1621217613701478.shtml
3.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1/10/09/ARTI16337846569104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