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定于2025年4月3日至7月2日进行(校历第7周~第20周)。在编制本科课程表的过程中,请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严格遵照以下各项规定:
一、课表编排原则
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落实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2.落实思政课全面中小班化教学。
3.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理论课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4.原则上学生同一单元时间内不跨区排课,尽量减少课间学生换教学楼栋造成的人群流量。
5.星期四下午5~8节原则上不排课,以便学校集中安排师生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
6.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至少一次下午7~8节(不含星期四下午)不排课,以便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7.除2025级新生外,各年级课程原则上应从校历第1周开始排课。
8.院(系)专业课优先安排在本院(系)的教室资源进行。
二、排课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院(系)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所属院(系)课表编排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专业分流计划、平衡表和课表信息。
2.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对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要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各院(系)应尽可能将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在HUB系统中排定;授课教师为2位及以上的课堂,在系统中须排定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上课节次、起止周次等);HUB系统中的授课信息应完整、准确,确保后期的教学工作量核算、评教等工作顺利进行;本学期拟开展专业分流的院(系)应尽早做好分流志愿调查,在规定时限内将分流计划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
4.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课表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并做好课表下发登记和签收等工作。
5.课程表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各院(系)课表一经确定,由本科生院审核、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严格履行本科调课手续。
三、排课进度安排

四、其他事宜
1.校级素质教育基础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的排课相关事宜本科生院将另行通知。
2.医科院(系)排课安排及教学任务下达由医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3.相关事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排课技术问题:网信办教育数字化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87540900,QQ:474444896。
(2)教学培养计划咨询:本科生院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何老师,联系电话:87542323,QQ:31741125。
(3)专业分流咨询: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龚老师,联系电话:87542623,QQ:42416972。
(4)公共课排课及教室套排咨询:
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刘老师(单年级),联系电话:87542523-804,QQ:2239633642;
陈老师(双年级),联系电话:87542523-802,QQ:510666168;
石老师(教室套排),联系电话:87542523-805,QQ:353845244。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4月2日